為協助本市青年創業,扶植創新優質企業發展,並活絡本市經濟。
申請本項貸款應檢附文件如下: (1)申請表 1 份。 (2)創業計畫書正本 1 份。 (3)切結書正本 1 份。 (4)申請人、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及其配偶同意由承貸銀行辦理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料之同意書。 (5)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6)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7)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近 3 個月申請戶籍謄本正本 1 份。 (8)參與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或講座時數證明。 (9)保證人保證書正本 1 份(非作為營運週轉金者免附)。 (10)公司或商業近 1 年度之營業稅報稅資料(401、403 表或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設立未滿 1 年者免附)。 (11)公司近 2 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稅額計算表影本(商業免附)。 (12)加盟契約影本 1 份(非參與加盟體系者免附)。 (13)獲獎獎項證明文件影本 1 份(申請延⾧利息補貼期限者需附)。 (14)估價單、報價單或收據 1 份(貸款用途為購置營業設備、生財器具或場所裝潢需附) 可親送申請文件或郵寄掛號方式申請,諮詢窗口: 高雄市青年局:(07)582-10203#2008、2015 高雄銀行總行營業部:(07)557-0535#234
"1.公司、商業或辦有稅籍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以下簡稱小規模商業)需在本市設立登記未滿5年,且實收資本額在1,000萬元以下;若屬金融業、保險業或特殊娛樂業則不能申請。 2.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為設籍本市3個月以上,年齡20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3.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3年內曾參與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或講座達20小時以上者。"
1.單次核貸金額最高為新台幣 200 萬元。 2.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相同者,視為同一貸款人。 3.同一貸款人只能申請 1 次,但已全部清償、票信及債信無異常者,可以再申請貸款。累計核貸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400 萬元。
高雄市政府
青年局 (資源整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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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2-10203#2008、2015